4月,率中共代表团同国民党政府代表团在北平谈判,提出《国内和平协定(最后修正案)》,南京国民党政府拒绝接受。
中新社北京2月28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2月28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书记罗增斌受贿一案。
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罗增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将追缴在案的罗增斌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公开资料显示,罗增斌生于1967年10月,四川苍溪人。2024年12月,官方通报其任上被查。去年5月,官方通报其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政绩观错位”“目无法纪、政商勾连、毫无敬畏”“搞权色交易”等。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罗增斌利用担任四川省林业厅副厅长,四川省广安市市长,四川省巴中市委书记,海南省委常委、海口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业务承揽、项目推进和资金拨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17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罗增斌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罗增斌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罗增斌归案后提供其他重大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绝大部分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罗增斌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编辑:张子怡】
(海外网李芳)海外网版权作品,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 今日热点
- 100万买私募六年只剩1.99万,法院判定赔偿约三成损失
- 答错一题,扣千亿美元!谷歌聊天机器人首秀回答出错股价暴跌8%
- 甘肃省委网信办集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 “促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保障残疾人权益”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 海南实际使用外资规模稳步增长
- 管家黄春亚在春节期间有了新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