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强扫黑除恶机制和能力建设方面,苗生明告诉记者,检察机关完善涉黑恶案件分级把关等机制,加强类案指导,编发涉黑恶财产处置指导性案例、涉基层政权黑恶势力典型案例、涉信息网络黑恶典型案例,发挥了案例示范作用。
中新社北京3月4日电 (李百加 陈建新)国务院台办发言人张晗4日在北京表示,对“台独”顽固分子及为其提供支持的企业、个人,我们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严厉打击,决不允许支持“台独”、破坏两岸关系的人一边在大陆赚钱、一边干“吃饭砸锅”的事。
国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当日举行。有记者就“台独”顽固分子刘世芳亲属被曝在大陆投资谋利并提供政治献金一事,询问查处进展、后续惩戒措施,以及对“台独”顽固分子及其关联企业、金主的限制措施,会否进一步扩大范围、强化执行力度。张晗答问时作上述表示。
台陆委会就此事于2月28日发布所谓“2026中国大陆经济风险警示”,恐吓台商审慎赴大陆投资经营及工作,妄称大陆应“悬崖勒马”。张晗对此表示,目前问题的关键是民进党当局要正面回答刘世芳亲属是否在大陆谋利,绿营是否存在一边打压、参与迫害两岸交流的人士、一边利用亲属在大陆“赚红钱”的“双标”行为,而不是转移焦点、顾左右而言他。
“我们的惩治措施只针对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及其关联企业、金主,不涉及广大台湾同胞和台商台企。”她说,民进党当局故意混淆视听,编造所谓“风险”,目的是恐吓台湾民众,制造“寒蝉效应”,阻挠破坏两岸交流合作。其谋“独”挑衅导致台海局势紧张动荡,打压参与两岸交流合作人士恶行累累,推动两岸“脱钩断链”劣迹斑斑。应该“悬崖勒马”的,是民进党当局自己。
在回答相关问题时,张晗还表示,“台独”是分裂国家、祸乱台海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惩“台独”顽固分子是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台海和平稳定的正义必要之举。
她说,民进党当局无论怎么狡辩,都改变不了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事实,都掩盖不了“台独”势力一面鼓吹“台独”分裂谬论、大肆破坏两岸交流合作,伤害台湾同胞福祉,一面利用亲属在大陆投资经商谋利并接受其利益输送的虚伪“双标”嘴脸。
“我们对‘台独’顽固分子及其关联企业、金主实施惩戒,合理合法,两岸舆论反应也是大快人心。”张晗表示。(完) 【编辑:李润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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