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概括了中国式现代化5个方面的中国特色。
中新社北京3月5日电 (记者 谢雁冰)生态环境法典草案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这将是继民法典后,中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世界上第一部以“生态环境法典”命名的法律。
当天在开幕会议上,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作关于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的说明。
“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李鸿忠表示,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制度、实践成果以法典化的方式确定下来,完善生态环境法律制度体系,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共5编、1242条,各编依次为:总则、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法律责任和附则。
关于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的说明指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采取了适度法典化的模式,分三类情况分别处理。第一类情况:将现行的环境保护法等10部相关法律经编订纂修,全部纳入法典。法典编纂出台后,这10部法律不再保留。
第二类情况:将现行的有关生态要素、生态系统方面和循环经济、节约能源等方面的20余部法律,择其要旨要则纳入或者体现到法典之中。这些法律在法典编纂出台后将继续保留。
第三类情况:考虑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的法治需求,在目前尚未制定专门法律的情况下,在法典中作出一些原则性、引领性规定,以体现法典的时代性、前瞻性。
总则编规定生态环境领域的重要法律原则和基础性、综合性、普遍性的法律制度,统领其他各编。
污染防治编将现行法律规定的污染防治共性制度总结提炼为通则规定,并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成熟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规定;在体例结构上,首先考虑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
生态保护编突出系统保护理念,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将现行有关自然资源、生物多样性、流域、区域等生态要素、生态系统方面的法律制度规范进行全面梳理、整合,择其要旨要则纳入或者体现到法典中。
绿色低碳发展编在现行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等基础上进行梳理、整合,进一步结合现实需要,聚焦绿色低碳发展重要领域、重要环节,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发展相关法律制度。
法律责任和附则编科学、合理设置法律责任,构建更加统一完备、严格规范的法律责任体系。(完) 【编辑:田博群】
他认为,中国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加快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为保护人民健康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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