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仲平最新200条第21条-第1条·2022年12月15日05:46·2022年09月29日05:53·2021年07月20日05:08·2021年07月05日05:44·2021年06月28日01:20·2021年03月03日06:08·2021年01月22日05:25·2021年01月04日05:17·2020年09月07日05:07·2020年03月26日04:54·2019年12月17日05:21·2019年09月30日05:24·2019年09月29日05:23·2019年09月02日05:01·2018年12月17日04:36·2018年12月14日04:46·2018年05月02日05:42·2017年12月06日04:32·2017年12月05日04:38·2017年07月28日04:28·2017年06月29日04:25
中新社北京3月5日电 (记者 谢雁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
当天,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作关于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的说明。李鸿忠表示,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夯实法治根基,对于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动全国各族人民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团结奋斗,具有重大意义。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采用了“序言+7章”的体例,共64条。7章分别是:总则、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
草案明确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阐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等概念,规定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进步,以及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等重要原则。
在构筑共有精神家园方面,草案规定了中华文化的传承和弘扬、语言文字、学校教育、理论研究、宣传教育等有关的机制和载体。
在促进交往交流交融上,草案规定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社会条件和要求,明确促进各民族和谐融居、人口流动、互嵌式发展,对通过教育、文化、体育、旅游、网络等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作出具体规定。
关于推动共同繁荣发展,草案围绕全面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目标,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建设、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安边固边兴边、移风易俗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2025年9月、12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该法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完) 【编辑:田博群】
日本犯下累累战争罪行,不仅不正确反思侵略历史,反而夸大周边安全威胁,借日美同盟为军事扩张松绑,为摆脱战后束缚制造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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