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引进的银行、保险、证券总部及相关理财子、资管子、托管子、中外合资理财公司,可享受最高5000万元落户扶持以及高达1000万元的高管团队奖励,做大做强金融资产实力;新设的公募基金总部及子公司,可享受最高2000万元落户扶持以及团队奖励,撬动社会资金财富管理需求;支持私募基金扩大规模,最高奖励500万元;家族办公室等第三方财富管理核心机构以及服务财富管理的金融科技公司,给予连续三年的经营扶持,激励高净值客户规模化、中长期布局,推动居民财富稳定增长。
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5日上午9时在人民大会堂开幕,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的说明。新华网进行网络图文直播。现场文字实录如下:
各位代表:
我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的说明。
一、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工作,鲜明提出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主线、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党的民族工作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立足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全面贯彻宪法规定、原则和精神,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夯实法治根基,对于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动全国各族人民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团结奋斗,具有重大意义。
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迫切要求;是凝心聚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现实需要;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是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的重要举措。
二、立法的指导思想、重要原则和工作过程
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族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成功经验,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制定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根本遵循。二是坚持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三是坚持正确把握“四对关系”,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四是坚持依宪立法,做好与其他法律的衔接。
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立法工作,成立立法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于2023年11月正式启动立法工作。2025年8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的请示。2025年9月、12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并决定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草案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和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已经比较成熟。据此,形成了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
三、草案的主要内容
草案采用了“序言+7章”的体例,共有64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关于序言。草案以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为叙事主线,重点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宣示和明确新时代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的政治立场、具体任务和努力方向。
(二)关于总体要求和重要原则。草案明确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阐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等概念,规定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进步,以及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等重要原则。
(三)关于构筑共有精神家园。草案明确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定“五个认同”、树立正确“五观”,并规定了中华文化的传承和弘扬、语言文字、学校教育、理论研究、宣传教育等有关的机制和载体。
(四)关于促进交往交流交融。草案规定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社会条件和要求,明确促进各民族和谐融居、人口流动、互嵌式发展,对通过教育、文化、体育、旅游、网络等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作出具体规定。
(五)关于推动共同繁荣发展。草案围绕全面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目标,规定了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赋予三个意义”、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建设、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安边固边兴边、移风易俗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六)关于保障与监督。草案明确民族工作格局和制度机制,规定相关机构、组织和公职人员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方面的职责要求,提出干部人才、财政、社会治理机制、风险防范处置、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监督和检察监督、创建和表彰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和监督机制。
(七)关于法律责任。草案坚持引导性与约束性并重,针对相关主体损害或破坏民族团结进步的情形,分别设置了法律责任。明确组织、策划、实施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或宗教极端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和以上说明,请审议。 【编辑:史词】
他还补充说,中方正在协调向叙利亚提供叙方急需的救灾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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