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凡出现“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等问题,都要对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倒查,存在隐情不报、违反程序等失职渎职行为的,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一查到底、问责到人。
中新网西宁3月5日电 (潘雨洁)5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省妇女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记者从发布会获悉,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8个市州院及45个基层院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形成“司法+行政+群团”多元共治格局;全省基层法院组建专业家事审判法庭或团队,形成整套制度机制,2025年,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审婚姻家庭、继承类纠纷案件15368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68份。
为加强妇女劳动权益保护,全省检察机关针对招聘中“限男性”“已婚已育优先”等隐性就业性别歧视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与当地妇联共创“妇女维权岗”,并选聘一定比例的女性人民陪审员,对用人单位以妇女休产假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不予支持,对拖欠女职工工资、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金等案件快审、快结、快执。
青海检察机关针对反家暴告诫书出具不规范、临时庇护场所缺失等短板,推动完善反家暴处置规范机制;各级人民法院依法严惩各种形式的家庭暴力犯罪,切实维护家暴受害者合法权益,对施暴者、潜在施暴者形成有力震慑。
同时,检察机关在省内设立28个“未爱守心”家庭教育指导站,组建专家团队、修复亲子关系;推动监督模式向“数据驱动”转型,开发“公益诉讼随手拍”小程序,畅通侵害妇女儿童权益举报渠道。
青海各级人民法院加强民事审判,注重保护妇女财产权益,加大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妥善处理农村婚姻家庭、土地、宅基地等纠纷,有效保护农村妇女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会上,青海省人民检察院、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督促整治妇女就业歧视、督促防治家庭暴力等行政公益诉讼案例及刑事、民事审判领域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回应女性遭受网络暴力的现实问题,体现法律对家暴行为的严厉禁止与坚决惩处,明确女性的家务劳动及育儿付出具有独立的经济价值。(完)
【编辑:梁异】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管常态管长效,制定行业党委议事规则、行业协会章程、流动党员管理办法等10项制度规范,形成党建与行业同管、运行与保障并重的制度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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