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受权发布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

2026-03-13 05:12:11 |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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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菠萝蜜国际通道一区麻豆春姑 三、以下情况不受理:1.属于法院、检察院等职权范围的;2.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的;3.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立案、执行的;4.其他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悖事项。摄

  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

(2026年3月11日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何报翔代表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编辑:张令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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