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备案,并向当事人发送《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予备案通知书》: (一)专利权已经终止或者被宣告无效的; (二)许可人不是专利登记簿记载的专利权人或者有权授予许可的其他权利人的; (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 (四)实施许可的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 (五)共有专利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约定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 (六)专利权处于年费缴纳滞纳期的; (七)因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专利权的有关程序被中止的; (八)同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重复申请备案的; (九)专利权被质押的,但经质权人同意的除外; (十)与已经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冲突的; (十一)其他不应当予以备案的情形。
中新网北京3月13日电 (记者 黄钰钦 曾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13日宣布:应越方邀请,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交部长王毅与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公安部长王小洪,国防部长董军将于3月15日至17日赴越南出席中越外交、国防、公安“3+3”战略对话机制首次部长级会议。在越期间,王毅还将同越方领导人共同主持中越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郭嘉昆13日在例行记者会上介绍相关安排时表示,中越是社会主义友好邻邦和具有战略意义的命运共同体。在两党两国最高领导人的关心推动下,中越建立外交、国防、公安“3+3”战略对话机制并明确为部长级,这是双方各自在全球建立的首个“3+3”机制,充分体现两党两国关系的战略性和高水平。中越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自2006年成立以来,切实加强统筹协调,为推动两国全面战略合作提质升级发挥了重要作用。
郭嘉昆指出,今年1月越共十四大召开后,习近平总书记、国家主席同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通电话,一致同意要开好“3+3”机制首次部长级会议和指导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面对当前变乱交织的国际局势,中越作为两大社会主义国家,加强战略沟通、深化战略协作,是加快构建中越命运共同体的应有之义,也是推进各自国家现代化建设和携手应对共同挑战的必要之举。
郭嘉昆说,王毅外长、王小洪公安部长、董军防长将在“3+3”机制会议期间,同越方就两国政治安全、合作打击犯罪、防务合作、国际地区形势等议题深入交换意见,会后将集体拜会越南党和政府领导人。在指导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双方将围绕“六个更”总体布局,探讨深化中越命运共同体建设的具体举措,重点推进政治、互联互通、贸易投资、人文交流等领域合作,以中越合作的稳定性为地区稳定与发展注入更强劲动力。
郭嘉昆表示,中方愿同越方遵循两党两国最高领导人的战略指引,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办好两大机制会议,推动中越全面战略合作持续走深走实,为两国人民带来更多福祉,为地区和平稳定和发展繁荣作出更大贡献。(完) 【编辑:李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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