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我们将根据职工队伍结构和就业形式变化,积极推动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相关工种纳入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吸引更多的职工参加大赛,充分发挥大赛示范引领作用,指导推动各级工会组织关注平台企业、新就业群体等新情况,广泛深入持久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不断扩大技能竞赛覆盖面。
中新社北京3月12日电 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12日表决通过生态环境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增设“生态环境法”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办公室近日在答记者问时表示,生态环境法典是继民法典之后中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又一重大成果,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也将产生重要影响。
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之前和会议期间,都有意见提出,以生态环境法典出台为契机,确立生态环境法律部门,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关于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中明确提出:“作为生态环境领域的基本法律,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将对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产生重要影响,形成以生态环境法典为统领,相关专门法律共同组成的生态环境法律部门。”
发言人办公室说,生态环境法典确立中国生态环境领域一系列重要理念和原则,规定生态环境领域一系列具有统领性、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制度规范,内容涵盖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等诸多方面,其调整对象、调整机制和调整方法有自身特点,生态环境领域行政管理、执法、司法、普法、法律服务等方面工作和生态环境法学理论研究都有较为扎实的基础。因此,在法律体系中适时增设“生态环境法”部门是适当的、可取的。
发言人办公室表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之下的法律部门作出必要的调整后,法律部门共有8个,分别为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生态环境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生态环境法”部门以生态环境法典为统领,包括20多部现行有效法律。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后,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10部法律相应废止。(完) 【编辑:张令旗】
此次日美“2+2”联合声明还粗暴干涉中国内政。。
- 今日热点
- 元气淋漓“中国历代绘画大系”泰和特展盛大开幕
- 中疾控周报:春节期间疫情未明显反弹,我国本轮疫情已近尾声
- 浙江去年再添首台(套)产品392项
- “高考”给韩国防疫措施“出难题”
- 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全力保障今年春耕农资供应
- 奋力夺取“开门红”新重庆建设开局蹄疾步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