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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这是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世界上第一部以“生态环境法典”命名的法律。这部法典有哪些亮点?能给百姓生活带来哪些改变?
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诞生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王灿发:绿色低碳发展,是我国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生态环境法典将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将治理视野从末端治污扩展到整个社会生产和消费体系。通过法治手段来推动变革生产、消费方式,这样就从根源上预防生态环境问题。
王灿发认为,将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编,可整合循环经济、能源转型、低碳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等相关分散规定,与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形成“治污—护绿—促转型”的三维协同格局,让生态环境治理更具系统性、整体性。
目前应对气候变化领域还没有制定专门法律,独立成编可将“双碳”目标、应对气候变化举措从政策目标上升为刚性法律制度,确保产业、能源、消费等重点领域的绿色转型,回应人民群众对可持续发展的需求。
刚性更足 执法更顺 生态环境法典护家园
以前,生态环境领域有30多部法律、100多件行政法规,分散零散、“单打独斗”。现在系统集成,编纂出台成了生态环境法典,真正实现“握指成拳”的效果。责任体系更加完善,也特别强化了刚性约束,破解了执法痛点。
之前的立法由于制定和实施时间不同,有些立法修订也不是很及时,导致存在有系统性不强、内容重复、空白甚至内容矛盾的现象。通过此次编纂法典,有助于解决立法冲突,补齐空白,使法律体系在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时效性等方面得到提高。
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 赵柯:在过去不同的法之间,存在着一些重复的条款,整合以后,执法人员直接就选择一条去适用,就能够很好地处理当前的环境问题。
专家介绍,法典在压实责任追究、强化监管方面规定了具体措施,包括明确赋予县级生态环境分局独立执法权,破解基层“看得见、管不着”的痛点。还增加了新型违法的处罚条款,比如未按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建设,擅自引进外来物种,违法使用落后的拆解技术等行为,都规定了法律责任,还有对严重污染环境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王灿发:比如对向环境排放不得排放的放射性废气、废液的,现行的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规定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那生态环境法典则规定要处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这就大大加大了处罚的力度。另外对环评、监测机构弄虚作假,也都规定了高额罚款,还有没收违法所得,禁止从业等措施,目的就是要让造假者付出惨重代价。
(总台记者 蒋晓平 黄一宸 冯成 庞清珊) 【编辑:史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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