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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关于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的意见》今天发布。
《意见》提出我国将全面开展儿童友好建设,推动公共政策制定充分考虑儿童视角。推进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增补儿童运动、游乐、休憩、校外实践等场所和设施,逐步实现街区、社区、公园儿童友好空间全覆盖。持续完善公共服务儿童免费或优待政策。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依法严厉打击针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儿童友好建设将向农村地区延伸
什么是儿童友好建设?为何要出台这份文件?详细解读来了。
儿童友好是指为儿童成长发展提供适宜的条件、环境和服务,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
此前,我国已有116个城市开展儿童友好城市试点建设,覆盖全国超过1/3的地级及以上城市,惠及城乡儿童超过1.1亿人。《意见》在全面总结国家儿童友好城市试点建设经验基础上,将推动儿童友好建设由阶段性的“城市建试点”转向常态化的“全社会建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 魏义方:《意见》明确“十五五”以及更长时期儿童友好建设工作的任务方向。在覆盖范围上,面向城乡全体儿童,将儿童友好理念由城市向农村地区延伸,统筹社会政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五个友好,全域推进儿童友好建设。
逐步实现街区社区公园
儿童友好空间全覆盖
这份文件提出了哪些政策举措?将给有娃家庭带来哪些新变化?
《意见》提出要推动公共政策制定充分考虑儿童视角。要将符合条件的儿童友好项目优先纳入政府民生实事清单。各地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当引入“1米高度”儿童视角,充分考虑儿童需求。
《意见》还提出要推动公共设施建设充分体现儿童友好理念。推进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增补儿童运动、游乐、休憩、校外实践等场所和设施。推动城乡社区和城市公园设置必要的儿童游憩活动设施,逐步实现街区、社区、公园儿童友好空间全覆盖。
魏义方:利用街头转角等空间,优先嵌入儿童服务设施和活动场地,“见缝插绿”建设儿童身边的小游园、小微绿地等。通过推动街区、社区、公园儿童友好空间全覆盖,努力让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更加安全适宜、舒适便捷、自然趣味。广大家长将拥有更多放心、安心的“遛娃”好去处。
我国将持续完善
公共服务儿童免费或优待政策
这次出台的文件还专门提出了公共服务供给要充分保障儿童优先,要让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更加丰富可及、更为优质普惠。
《意见》提出,将持续完善公共服务儿童免费或优待政策。引导开展儿童友好医院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建立0—3岁儿童急危重症患者24小时救治绿色通道。推动中小学校在节假日等时段优先向儿童开放体育场地。
魏义方:提出了一系列增量政策和创新举措,比如,优化儿童出行服务,鼓励高铁、飞机等公共交通为婴幼儿及其看护人提供优先安检和登乘服务,鼓励引导网约车平台优先响应乘客携带婴幼儿出行需求。再如,优化儿童文旅服务,适应儿童生长发育变化情况,鼓励有条件的景区放宽儿童免票身高和年龄限制,扩大受益儿童范围。通过办好儿童“关键小事”,努力让儿童及其家庭看得见变化、摸得着实惠、感受得到温度。
(总台央视记者 刘颖 张艺瑾) 【编辑:刘阳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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