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备案,并向当事人发送《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予备案通知书》: (一)专利权已经终止或者被宣告无效的; (二)许可人不是专利登记簿记载的专利权人或者有权授予许可的其他权利人的; (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 (四)实施许可的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 (五)共有专利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约定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 (六)专利权处于年费缴纳滞纳期的; (七)因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专利权的有关程序被中止的; (八)同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重复申请备案的; (九)专利权被质押的,但经质权人同意的除外; (十)与已经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冲突的; (十一)其他不应当予以备案的情形。
中新社北京3月16日电 (记者 庞无忌)中国自然资源部近日出台新政,其中涉及促进游艇、海钓产业发展相关内容。
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司长许国栋16日在北京举行的一场发布会上解读上述通知相关内容时指出,为解决沿海城市存在的游艇码头少、泊位少等客观问题,真正让乘邮轮、玩海钓成为文旅新时尚,自然资源部在通知中,对加强公共码头和泊位等游艇基础设施建设需求予以积极回应。通知明确要保障项目合理用地、用海、用岛以及海岸线使用需求,支持地方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优化游艇、海钓产业基础设施布局,为游艇、海钓活动规划出更多发展空间。
在完善流程手续方面,许国栋介绍,通知优化了申请材料要求。为了让停靠游艇像停车一样方便,提出支持沿海地方探索建立游艇码头按泊位审批(出让)、转让、登记及交易制度,做到“停得下、靠得稳”。
在统一陆海衔接管理方面,通知提出要陆海统筹合理利用空间资源,从进一步优化要素配置程序、提高要素配置效率、减轻申请人负担等方面考虑,提出已成陆的“未批已填”区域按照土地进行管理,在办理用地手续的过程中,仍要依法对此前的违法违规用海行为查处到位,落实生态保护修复措施,并要符合相关产业准入政策;同时,通知也从严守资源保护底线的角度,明确在海岸线向海一侧区域要严格管控围填海,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新增围填海。(完)
【编辑:刘阳禾】沙班强调,必要取消西方对叙利亚实施的非法经济措施,这些措施给叙利亚人民造成了极大的痛苦,并使叙利亚政府在应对地震灾害方面难以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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