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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3月16日电 (记者 庞无忌)中国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司长孔维东16日在北京表示,新增建设用地原则上不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这不等于不供应房地产用地。
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提出,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原则上不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
孔维东解释,人多地少是中国的基本国情,土地资源紧缺的局面短期内难以改变,土地要素配置要算好“三本账”:市场效益账、国家发展账和民生福祉账。“好钢用在刀刃上”,要把有限的新增土地优先用于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事业发展。
土地供应是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孔维东表示,立足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通知明确新增建设用地原则上不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这不等于不供应房地产用地,而是要重点用好存量资源“精供优供”,因城施策把握好供地的节奏和时序,优先布局区位优越、配套完善的区域,促进企业“拿好地、建好房”,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市民生活品质。比如,近期一些城市将存量闲置土地打造成配套成熟、宜居宜业的优质地块,成为土地市场上的“香饽饽”。
此番通知明确,统筹存量和增量建设用地促进内涵式发展。孔维东表示,城市建设用地既包括通过征收转用形成的新增建设用地,也包括旧城改造、低效用地再开发、收回收购闲置土地等盘活的存量建设用地,二者共同构成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土地来源。统筹存量与增量综合供地,要精打细算用好每一寸土地,除能源交通水利等单独选址项目外,各地年度新增建设用地不得超过盘活存量土地的面积,简单说就是“盘活一亩才能新增一亩”,通过存量和增量良好协同,既防止城市无序扩张、摊大饼式发展,也推动城市发展从依赖新增土地向盘活存量空间转型。(完) 【编辑:李润泽】
8月初,县规资局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整改,明确县规资局统筹整改工作,县林业局为整改责任单位,县林投集团、金鸡镇人民政府为整改具体实施单位,科学界定整改范围,确定整改对象,移除相关地块树苗,恢复为耕地,种上庄稼,于9月16日全面完成整改任务(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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