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7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决定》共8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针对行业协会商会合并与退出难问题,增加对行业协会商会合并、终止情形的规定。
二是针对注销时债务处理缺乏制度规定问题,增加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登记管理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的规定。
三是针对申请注销登记缺乏履行主体问题,明确有关行业协会商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有关行业协会商会难以自主办理的,由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及有关机关提出,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办理。 【编辑:刘阳禾】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公布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他10年前带的第一届队员,成了今年参赛的主力。(责编:丁亦鑫、贺迎春)分享让更多人看到责任编辑:何予医药新冠疫情资金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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