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天(3月16日)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明确以城市群为试点主体,通过多场景规模化应用带动氢能成本降低,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据了解,此次试点将以“揭榜挂帅”方式遴选城市群,设置燃料电池汽车、绿色氨醇、氢基化工原料替代、氢冶金、掺氢燃烧、创新应用场景等6个榜单,试点期4年,单个城市群中央财政奖励上限不超16亿元。
通过试点,将氢能应用场景从燃料电池汽车拓展至工业、交通等多元领域,打造“1个燃料电池汽车通用场景+N个工业领域应用场景+X个创新应用场景”的综合应用生态。其中:
燃料电池汽车场景重点推动中重型商用车、冷链物流车等规模化应用;
工业领域涵盖绿色氨醇、氢基化工原料替代、氢冶金、掺氢燃烧四大场景;
创新应用场景则探索氢能在轨道机车、船舶、新型储能等领域的落地。
通知明确,到2030年,城市群氢能在多元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终端用氢平均价格降至25元/公斤以下,部分优势地区力争降至15元/公斤左右;全国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较2025年翻一番,力争达到10万辆。同时,通过试点推动燃料电池、电解槽等氢能装备迭代升级,让氢能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氢能产业已实现“从0到1”突破,截至2025年底,氢燃料电池汽车累计销量近4万辆,加氢站建成数量和加氢能力均居全球首位,绿氢产能约25万吨。此次试点的开展,将破解氢能应用场景少、价格高、储运难等问题,推动氢能产业进入规模化发展新阶段。
(总台央视记者 朱江 张丛婧) 【编辑:刘湃】
该地块吸引了厦门国贸、越秀、建发等6家房企参与报名,最终经过19轮现场竞价触顶进入竞“现房销售”面积环节,被越秀以亿元+现房销售面积万平方米拿下,成交楼面价万元/平方米,溢价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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