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父母大学”,打造家庭教育服务品牌;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师岗位,针对不同家庭的个性化需求提供具体指导;社区开办“隔代教育”主题讲座,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重要内容。
2026年3月2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山西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吴存荣受贿案,对被告人吴存荣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吴存荣受贿所得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24年,被告人吴存荣利用担任安徽省合肥市委副书记、市长,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长,重庆市委常委、副市长,重庆市委副书记,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山西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规划审批、土地性质变更、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7亿余元。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存荣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吴存荣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绝大部分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1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吴存荣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吴存荣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冀成海)
【编辑:李润泽】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或反映万件次,处置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万件,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干部7000余件次,对纪检监察干部立案2200余件,处分2300余人,移送司法机关1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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