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20 22:01:14 来源:参考消息网 责任编辑:刘天霖

参考消息网2026-03-20号报道

  新华社北京3月20日电 题:完善金融法治体系 筑牢金融强国根基——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草案)》

  新华社记者赵晓辉、李延霞

  金融是“国之大者”,关系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

  3月20日,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部门研究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我国金融领域将迎来第一部管总的基础性、综合性、统领性法律。

  为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制定金融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

  2023年10月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强金融法治建设”。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制定金融法作出部署。

  制定金融法有何考量?

  这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经济思想金融篇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金融改革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把我们党对金融工作本质规律和发展道路的认识提升到新的高度,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关于金融问题的重要创新成果,构成习近平经济思想的金融篇。

  “制定金融法,对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经济思想金融篇,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加快金融强国建设,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郭雳表示。

  这是统筹推进新时代新征程金融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金融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持续深入推进,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与此同时,我国金融领域仍然面临着法律体系协调性不足、缺乏基础性法律规制等问题。

  业内人士认为,制定一部金融领域基础性法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理论创新和金融管理实践中形成的改革成果、有效做法转化为法律规范,协同金融各领域主要制度,聚焦突出问题予以规制,对提高金融法治与金融实践的匹配度和适应性,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

  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对金融管理体制改革作出重大决策部署;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对做好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的金融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提出明确要求。

  “制定金融法,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对于及时把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一系列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固化下来,不断提升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少军表示。

  我国金融领域将迎来首部管总的基础性法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法律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保障了我国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新征程,金融改革深化和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对金融法治建设提出新要求,党中央审时度势,提出制定金融法。

  如何看待金融法的定位?

  在业内人士看来,金融法是我国金融领域第一部管总的基础性、综合性、统领性法律,定位于金融法律体系中的“1”。银行、保险、证券等领域的法律“N”以及其他金融法律法规“X”,需与“1”确定的基本规定对标对表、立修并重,具体规范各领域的金融活动,“1+N+X”共同构建科学完备统一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

  记者注意到,草案突出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聚焦完善金融基本法律制度,强化对金融各领域法律法规的协调统领,对涉及金融发展根本性、原则性、方向性问题明确法律要求。采取通则性立法模式,从顶层设计和宏观层面及时覆盖法律空白。

  梳理草案可以发现,金融法在内容上突出系统性、全面性,推动构建逻辑严密、层次分明、全面覆盖现代金融体系各方面全过程的基本法律规范;在条文表述上突出原则性、统领性,为其他金融法律法规提供基本法律框架和原则;在法律实施上,以基础规范为主,转致、授权立法为辅的方式,实现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

  突出“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

  研读草案内容可以看出,金融法注重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解决制约金融高质量发展中的法治难题,突出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

  在强监管方面,在总则即明确“国家将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依法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提出金融严监管的基调,全面强化“五大监管”。对金融活动实施分类分级管理,增强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推动建设完备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健全监管责任分工体系,建立监管责任归属认领机制和兜底监管机制。完善金融消费者、投资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强化监管履职保障和监管问责。促进部门间、央地间的监管分工协作。

  在防风险方面,坚持把防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完善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处置机制,压实各方处置责任,丰富处置工具和资源,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坚持市场化法治化风险处置原则,完善早期纠正制度,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强化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明确金融风险处置分工和权利义务,优化处置资金的使用条件和次序,重点解决处置授权和处置资源不足等问题。强化风险处置与司法程序、刑事打击的有效衔接。明确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体制机制。

  促高质量发展方面,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增强金融政策与财政、就业、产业等政策的协调配合,坚决避免脱实向虚。鼓励金融资源投向国家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提高实体经济融资效率,切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强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要求金融业回归本源、专注主业、规范发展,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金融服务需求。强调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金融创新发展,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实现金融自身高质量发展。

  “草案既引导促进金融高质量发展,又强化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彰显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鲜明导向。”郭雳表示。 【编辑:刘阳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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