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网信办:网站平台不得向八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
2026-04-13 18:23:35 | 来源:新华社
中新社北京4月13日电 (记者 刘亮)中央网信办13日对外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打赏规范管理的通知》,规范网络直播营利行为,推动网站平台合规健康运营。这份通知强调,网站平台不得向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
打赏是网络直播的主要营利方式之一。中央网信办介绍,近年来,随着网络直播行业发展,一些直播账号运营主体通过低俗“擦边”、虚假人设等方式诱导甚至诱骗打赏等问题突出。同时,部分平台打赏功能和玩法设置不规范,管理标准和尺度不一,打赏乱象难以有效遏制。
对此,通知对直播打赏的规则制定、功能设置、权限开通、账号管理、举报受理等作出明确规定。
具体看,通知要求制定并明示打赏规则;明确网络直播账号申请开通打赏营利权限需要满足的条件;要求为用户提供打赏限额和打赏提醒功能;规范打赏金额排名和打赏互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建立打赏营利行为负面清单,加强异常打赏识别,完善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加大打赏违规行为处置和曝光力度。
其中,针对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通知要求,网站平台不得向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向八周岁至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应征得其监护人同意。向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提供打赏服务,应征得其监护人同意或核验其收入证明材料。对发现疑似未成年人使用成年人账号打赏的,应进行必要的核验,确系未成年人打赏的,应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完) 【编辑:曹子健】 新华通讯社出品
(责编:牛镛、袁勃)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评论
- 关注
































第一时间为您推送权威资讯
报道全球 传播中国
关注人民网,传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