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沉着应战,击毙了数名敌人,最后被敌人包围在一处荒地,不幸中弹,壮烈牺牲,时年39岁。
中新社北京3月20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3月2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山西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吴存荣受贿案,对被告人吴存荣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吴存荣受贿所得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公开资料显示,吴存荣生于1963年5月,安徽无为人。2024年12月,官方通报其任上被查。2025年6月,官方通报其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推动违规举债融资”“纵容、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谋利”等。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24年,被告人吴存荣利用担任安徽省合肥市委副书记、市长,安徽省委常委、合肥市委书记,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长,重庆市委常委、副市长,重庆市委副书记,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山西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规划审批、土地性质变更、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7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存荣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吴存荣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绝大部分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1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吴存荣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编辑:李润泽】
【创造全新的人类文明形态】 历史条件的多样性,决定了各国选择发展道路的多样性。。
- 今日热点
- 日首相出访G7五国拉帮结派刷“存在感”
- 帮扶更周到日子更安心(说说新年新期盼③)
- 中青漫评丨“情怀”让流动的中国更具暖意
- 湖州:农业技术送到田头助力春粮稳产增收
- 2022年12月全国受理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1462.8万件
- 大修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实施 有效落地需各方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