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黄宏春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6-03-23 22:52:57 |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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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基督教讲章耶稣的比喻 得知消息后,中联重科土耳其子公司第一时间组织救援团队,携带挖掘机等重型设备从伊斯坦布尔出发前往哈塔伊省抗震救灾。摄

  中新网3月23日电 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2026年3月23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黄宏春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黄宏春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对被告人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

【编辑: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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