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新型隐性腐败惩治力度 两高发布最新司法解释

2026-04-12 16:51:06 |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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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彩视直播app下载 习近平总书记在这次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中进一步指出“党的领导直接关系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方向、前途命运、最终成败”,“中国式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鲜明特色”,“中国式现代化为广大发展中国家独立自主迈向现代化树立了典范,为其提供了全新选择”,强调“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兼顾、系统谋划、整体推进”,要求“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敢于斗争、善于斗争,通过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4月10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新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单位受贿罪、单位行贿罪等定罪量刑标准,完善斡旋受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等认定规则,健全特定财物真伪鉴定和价格认定规则,细化预期收益型受贿数额认定规则,依法加大对新型隐性腐败的惩治力度。

  此外,司法解释明确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定罪量刑标准分别参照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定罪量刑标准执行,落实对不同所有制企业依法平等保护。

  记者:冯家顺

  海报制作:冯家顺

  新华社国内部出品

【编辑:刘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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