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黄宏春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6-03-25 00:44:42 |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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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麻豆出品md004在线 美国圣母大学教授易卜拉欣·穆萨在接受“中东之眼”新闻网站采访时表示,无论如何,“援助应该超越国际关系”,“这种紧急援助不应受到制裁”。摄

  中新网3月23日电 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2026年3月23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黄宏春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黄宏春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对被告人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

【编辑: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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