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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3月26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式印发《关于深化和规范检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提出五个方面20条具体举措,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的部署和四中全会“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的要求。
《意见》指出,做好检务公开工作是检察机关落实宪法法律原则、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内在要求。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依法、安全、有序、动态、便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意见》提出,要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检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水平,确保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意见》全面总结近年来检务公开工作经验,持续深化实化以往好做法,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聚焦规范检务公开主体范围、优化检务公开方式渠道、健全检务公开制度机制等提出举措。
在明确检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方面,《意见》指出,检察机关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基本信息、与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相关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应当公开的案件信息、检察院工作报告、诉讼程序和申请法律监督指南等10类信息;可以主动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主要检察业务数据、检察法律文书等6类信息;依照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的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应当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意见》还就不应当公开的事项范围进行了明确。
在优化检务公开方式渠道方面,《意见》提出,要严格落实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便捷提供信访办理情况自助查询服务;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利,进一步畅通律师获取案件信息渠道;严格依法办理重大敏感案件,主动接受舆论监督,注重通过权威渠道公布准确信息,有效回应关切、消除误解、澄清疑虑,及时有效回应公众诉求;深化落实检察听证、人民监督员等制度,有序推进公众参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外部监督等。
在健全检务公开制度机制方面,《意见》强调,要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加强检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工作,加大社会广泛关注、具有示范引领效果的法律文书公开力度;健全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信息审核把关机制,建立分级分类审查程序,严防泄密风险;建立健全民意收集转化运用工作机制,主动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和评价,定期开展检察公信力测评,及时办理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建议等。 【编辑:陈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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