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颜之宏摄 “疫情趋缓,两岸交流的外在大环境较先前更好。
中新网3月27日电 据应急管理部网站消息,当前化工非法生产多发,形势严峻复杂,打击遏制非法生产需常抓不懈。为进一步推动各地区、有关部门、企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深刻认识化工非法生产的严重危害性和“打非”工作的严峻复杂性,举一反三提升社会安全意识,保持严查严打严治高压态势,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应急管理部近日公布4起化工非法生产典型案例。
案例1
2026年2月7日,山西省朔州市山阴县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调查发现,该公司名义上从事饲料生产,实际上非法生产2-硝基-3-甲基苯甲酸,通过“挂羊头卖狗肉”方式蓄意逃避监管,在非法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2026年2月7日,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非法生产组织者吴某某、杨某某,场地出租者施某某、徐某,工人胡某某等20余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2
2025年8月28日,浙江省湖州市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经正规设计、未开展安全评价、未制定聚羟基丙基二甲基氯化铵岗位操作规程等情况,在非法生产聚羟基丙基二甲基氯化铵过程中反应失控引发爆炸。事故发生后湖州市应急管理局责令该公司停产停业整顿,并对该公司处以9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5年12月11日,公安机关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企业主要负责人俞某某、厂区负责人徐某某、车间主任刘某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3
2025年11月27日,应急管理部门通过筛查发现河南省三门峡市灵宝市某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生产。调查发现,该公司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非法生产2-硝基-3-甲基苯甲酸,现场查获反应釜、硝酸储罐等设备设施。2025年11月28日,公安机关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主要负责人郭某某、工人刘某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4
2025年6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应急管理局接到某化工有限公司非法生产线索后,组织对该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企业利用现有邻氯苯腈生产装置非法生产三氯乙酰氯,现场查获非法生产的三氯乙酰氯成品,还发现存在盐酸超产能生产、液氯超量储存等违法行为。莘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立案调查,责令其停产停业,企业及主要负责人栗某某分别被依法处以66.5万元、2.5万元的罚款,并没收企业违法所得200余万元。 【编辑:李岩】
据了解,许多招聘企业提供了汽车修理、家政服务、快递物流、食品加工等能满足普通劳动者求职需求的就业岗位,有针对性地为低收入人员、脱贫劳动力以及就业困难人员等特殊群体,提供就业选择。。
- 今日热点
- 俄媒:这四个地区先后确定入俄公投时间均为9月23日至27日
- 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始终
-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宣讲团在商务系统宣讲
- 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签署命令发布《军人勋表管理规定》
- 【冬天里的世界杯】今日赏杯图鉴
- 【冬天里的世界杯】五星巴西:一切形容都是多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