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回延安。
中新网贵阳3月27日电 (记者 周燕玲)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职工带薪错峰休假的通知》(下称《通知》),鼓励职工错峰休假,推动带薪年休假应休尽休,激活假期消费潜力。
《通知》明确,依法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职工带薪年休假原则上实现全员休满休足,机关事业单位要简化休假申请和审批程序,企业等其他用人单位应结合生产经营实际,优化休假审批流程。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对履行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
引导时间错峰,《通知》提出,引导职工将带薪年休假与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及春秋假相衔接,与本地传统节日、民族节庆、特色活动相结合,实现休假时段全年合理分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鼓励职工在非传统旅游旺季安排休假,鼓励结合子女升学、家庭纪念等实际需求灵活安排,推动带薪年休假与婚丧假、产假、育儿假、陪护假等统筹使用。
《通知》还提出,开展假期促销活动,各地要结合实际,围绕春秋假、法定节假日、少数民族节庆等,聚焦餐饮、住宿、娱乐、购物等重点领域开展定向发放消费券等促销活动。鼓励星级饭店、等级民宿推出错峰休假折扣、连住优惠等活动。
对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通知》明确,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机关事业单位对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的人数应严格控制,严格履行年休假工资报酬核准程序,坚决杜绝变相发放补贴情况的发生。(完)
【编辑:张子怡】国企要结合实际情况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目标任务纳入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并将“产改”情况纳入企业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年度考核……近日,山西省总工会、省国资委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中带动作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国企在推进“产改”中的带动作用,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国企职工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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