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长期限制配偶正常社交造成侵害的,属于家暴

2026-04-01 00:42:07 | 来源:泰州日报

字号变大 | 字号变小

  图为“凤蝶真人秀视频 民事判决: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初审、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为学员S和北京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均明知或应知学员S不符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法定报考条件,北京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违规手段帮助学员S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学员S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抱有侥幸心理,希望以非法的报名资格取得国家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质,双方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既妨害了国家的正常考试管理秩序,又妨害了社会公共消防安全,认定其合同关系无效,并综合考虑双方主观过错程度,判处北京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按70%比例,退还学员S共计13566元。摄

  中新网3月30日电 (记者 高萌)3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一批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案例二中,赵某无端对配偶王某进行怀疑,并通过殴打、辱骂、侮辱等方式禁止、限制王某与异性正常接触,不仅侵害了王某的身体权、健康权、名誉权,也干涉了其人身自由,对王某身体和精神均造成侵害,属于家庭暴力。人民法院依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赵某殴打、辱骂、侮辱王某,禁止赵某限制王某的正常社会交往。后双方诉讼离婚。

【编辑:胡寒笑】

下载星辰头条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