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新型隐性腐败惩治力度 两高发布最新司法解释

2026-04-11 01:50:59 | 来源:泰州日报

字号变大 | 字号变小

  图为“暗黑童话故事多肉 ”谈及“十四五”期间助力绿色发展的举措,常纪文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把环境保护和工业园区升级改造、城市更新、乡村振兴有机结合起来;二是逐步提高污水处理标准,加强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三是加强公众参与,实现人与环境和谐发展;四是地方要进行产业升级改造,增强自身绿色竞争力,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4月10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新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单位受贿罪、单位行贿罪等定罪量刑标准,完善斡旋受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等认定规则,健全特定财物真伪鉴定和价格认定规则,细化预期收益型受贿数额认定规则,依法加大对新型隐性腐败的惩治力度。

  此外,司法解释明确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定罪量刑标准分别参照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定罪量刑标准执行,落实对不同所有制企业依法平等保护。

  记者:冯家顺

  海报制作:冯家顺

  新华社国内部出品

【编辑:刘湃】

下载百度新闻网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