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农资供应是做好春耕备耕的重要一环,为确保农户及时用上安全可靠的农资,云南供销系统全力调度市场农资供给,开展农资检查工作,合力维护农资市场秩序。
中新网北京3月31日电 (记者 李纯)《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将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3月3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实施细则》进行解读。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司司长顾荣指出,将重点打击以“车接车送”“减免费用”“给好处费”“赠送米面油”等方式进行骗保的问题。
顾荣指出,此次出台的《实施细则》将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面临的突出、典型问题予以进一步细化,为严厉打击欺诈骗保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顾荣介绍说,国家医保局将重点打击以“车接车送”“减免费用”“给好处费”“赠送米面油”等方式进行骗保的问题;明知他人实施欺诈骗保行为,仍然参与其组织的违法活动,接受赠与财物、减免费用或者提供额外服务的,可以按照欺诈骗保进行处罚。
顾荣指出,《实施细则》提出将重点打击倒卖回流药的问题。定点医药机构组织他人利用医保骗保购买药品、医用耗材后,非法收购、销售的,可以认定为欺诈骗保;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明知他人以骗保为目的,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仍然协助其就医、购药的,可以认定为欺诈骗保。
“我们在实践监管中也发现,有些药贩子同时拿着十几张医疗保障凭证去医院开药。有些医生不看他的任何个人信息,也不看有没有委托等证明,直接就给他开了,这就属于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顾荣举例说。
顾荣还提到,个人长期或者多次向不特定交易对象收购、销售医保药品的,可以认定存在以欺诈骗保为目的;参保人员将医保基金已经支付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等进行转卖的,可以认定为监管条例规定的转卖药品行为;个人在享受医保待遇期间,超出治疗疾病所需的合理数量、范围,购买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并转卖,可以认定存在以欺诈为目的。此外,《实施细则》明确,药品追溯码可以作为医保部门执法取证的依据。(完)
【编辑:付子豪】“人比想象中要多,前前后后都是人!”为了“开门红”,她在摊铺挂上红灯笼,精心准备了写有特色贺词的红色卡片,“盼望冬去春来,生意红红火火”。。
- 今日热点
- 青海省海北州委编办坚持问题导向 推动党政机构改革向纵深发展
- 未来三里屯商圈“长啥样”?听北京朝阳区城管委怎么讲
- 海报丨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山西省疫情防控办提示
- 浙江临海:禁毒宣传走进新春招聘会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修订印发《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改能源规〔2023〕80号
- 英媒分析:日本何以陷入“失去的三十年”(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