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以下材料可以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材料: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中新网日内瓦4月1日电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61届会议于2月23日至3月31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中国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中国国际交流协会等多家中国社会组织参会并发言,宣介中国人权理念和成就,驳斥恶意抹黑中国的言论。
在与文化权利特别报告员的互动对话中,中国国际交流协会代表、山东童善儿童福利公益发展中心专家顾群业表示,中国高度重视儿童受教育权和文化权利。以山东童善儿童福利公益发展中心为代表的中国社会组织致力于为乡村儿童提供美育教育,并通过开展国际绘画和文化课程,帮助多位发展中国家的儿童表达情感、建立自信、连接文化根脉,促进文化交流。
在与享有清洁、健康及可持续环境权利特别报告员的互动对话中,中国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代表、天津生态城绿色之友环保志愿者张静寒表示,享有清洁、健康及可持续环境权利是一项重要人权,应成为指导全球绿色行动的重要遵循。呼吁联合国会员国完善环境法治保障,切实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环境领域的公平正义,并广泛开展社区层面的低碳行动,汇聚起生态环境保护的全民力量。
在关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一般性辩论中,中国国际交流协会代表、清华大学学生全球胜任力发展指导中心教师荆文锴表示,促进和保护青年受教育权十分重要,必须投资于儿童和青年,特别是通过教育使其充分发挥潜力。清华大学通过三项举措践行这一目标:一是设立“绿色通道”,消除低收入家庭学生的经济障碍;二是自1998年起,持续组织志愿者赴中国贫困地区支教,惠及逾两万名乡村学子;三是通过在线“克隆课堂”及慕课平台,向教育资源匮乏地区共享优质课程。
在需要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特别关注的人权状况的一般性辩论中,中国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代表、中国国际交流协会代表分别从以务实举措保障受冲突和战争影响地区儿童基本权利、扩大文明交流与相互尊重等方面,介绍了中国社会组织推动国际民间合作、促进人权事业发展的倡议和实践。
此外,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北京市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北京中康联公益基金会、北京青爱教育基金会、北京光明慈善基金会等中国社会组织代表、专家学者也以现场或视频形式进行发言。(完) 【编辑:李润泽】
现在在和55200徘徊。。
- 今日热点
- 湿地,赋能美好生活——来自国内小微湿地的一线观察
- 奥迪:设计可持续的世界不仅追求产品零碳排放
-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关于王皓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 贝母可以清热化痰,止咳平喘!
- 第三届“中国青年马克思主义大会”顺利召开
- 2022年12月全国受理网络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1462.8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