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巴(基斯坦)举行第十轮领事磋商

2026-04-02 03:55:47 |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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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一区二区三区精华液 其三,在规范主体上,将“个人信息处理者”作为主要义务人,将“接受委托处理个人信息的受托人”作为辅助人,承担一定范围内的个人信息安全保障义务。摄

  2026年3月31日,外交部领事司司长龙舟与巴基斯坦外交部中国司司长瓦兹尔在北京共同主持中巴第十轮领事磋商。双方重点就加强领事合作、便利人员往来、维护公民和机构安全与合法权益等深入交换意见。

  双方一致同意要落实好两国领导人重要共识,为双边人员往来和各领域务实合作创造更加安全、便利的条件,推动中巴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不断走深走实。

  (外交部网站)

【编辑:张令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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