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白洋淀、衡水湖、南大港等湿地保护,推进察汗淖尔生态环境保护。
国家药监局今天正式发布《关于“人工智能+药品监管”的实施意见》,明确未来将推动人工智能与药品监管深度融合,用数智化手段打造更高水平的药品智慧监管体系,让药品监管更精准、高效,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同时助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记者注意到,国家药监局明确划定发展目标:
到2030年,初步构建起药品监管与人工智能融合的创新体系,审评审批、监督检查等核心监管场景都将实现人工智能有效应用,人机协同的监管效率大幅提升;
到2035年,基本形成数智驱动、自主可控的智慧化药品安全治理新格局,让药品监管更智能、更敏捷。
国家药监局表示,未来监管中,人工智能将发挥全方位的赋能作用。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审评审批,到生产、流通、使用的全链条监管,再到风险预警、检查执法,人工智能都将成为监管的“智慧助手”。比如:
在审评审批环节,通过研发应用专属大模型和智能体,实现申报资料智能审查、报告自动生成,既能提升审批效率,又能通过“人工复核、全程留痕”的人机协同机制保障审批质量;
在药品生产环节,对疫苗、血液制品等高风险品种,利用智能体动态监测生产过程的视频、物联感知等数据,及时发现质量安全风险;
在流通环节,推动药品追溯体系数智化升级,实现全品种、全过程可追溯,让药品流向一目了然。
不仅如此,人工智能还将让药品监管的服务和执法更便民、更规范。
政务服务端,智能问答、智能预填、智能帮办等功能将逐步落地,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捷;
检查执法端,通过大数据研判风险等级,实现精准检查、减少重复检查,同时推行“扫码入企”的移动执法模式,实现监管工作“指尖管、掌上查”。
此外,意见还提出推动监管与产业数智化协同发展,引导医药企业加快数智化转型升级,提升药品研制、生产等全过程的质量管控能力。
为了让人工智能在药品监管中安全、高效落地,此次意见也明确了五大基础支撑任务,包括建设药品监管高质量数据集、打造集约高效的算力底座、筑牢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护体系等,同时明确人工智能在药品监管领域的辅助型定位,完善全流程的管理机制,确保技术应用合规、透明、可信赖。
据了解,接下来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将把“人工智能+药品监管”建设作为深化监管改革的重要抓手,加强统筹协调和科技支撑,同时加大干部队伍的数字技能培训,推动各项举措落地见效,让数智化成为药品监管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总台央视记者 张芸) 【编辑:黄钰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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