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创新优化组织设置方式,既抓住企业、物流园区等实体机构组建线下党支部,又聚焦流动性较大的“小团体、新个体”灵活组建流动党支部、线上党支部,真正把支部建在车轮上,实现货车司机“说话有人听、难事有人管”。
中新社北京4月24日电 (记者 黄钰钦)监狱法修订草案将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施春风24日在记者会上表示,三审稿拟进一步加强有关未成年罪犯心理矫治的规定,完善有关未成年罪犯回归社会的衔接工作规定。
施春风介绍称,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一是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对监狱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包括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减刑、假释及考核工作的监督等。
二是进一步规范和保障监狱管理活动。完善监狱人民警察使用警械、武器的规定,罪犯与亲属通话会见的规定,罪犯与其辩护律师会见的规定,罪犯离监探亲的规定等。
三是增加规定,监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及时公正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案件,充分发挥减刑、假释在刑罚执行中的作用。
四是进一步加强有关提升罪犯教育改造工作质量方面的规定,推进教育改造工作科学化、专业化、社会化。
五是进一步加强有关未成年罪犯心理矫治的规定,完善有关未成年罪犯回归社会的衔接工作规定。
谈及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规范刑罚执行方面,施春风指出,监狱法修订草案作了三方面完善,一是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对监狱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包括加强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减刑、假释的执行工作和监狱对罪犯的考核工作的检察监督等,保障刑罚执行活动依法公正进行。二是增加加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规定,以适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需要。三是加强对监狱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监督,如增加规定警务督察制度,完善责任追究机制等。
据悉,2025年9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监狱法修订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完) 【编辑:张子怡】
在海西州人民医院,投入工作后,我做了大量调研,发现缺乏先进技术和设备是当地诊治的主要短板,而推广无痛支气管镜手术恰可成为革新的一个抓手。。
- 今日热点
- 河北承德市双滦区:“三信”模式探索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新路径
- 2022年文化年终策划之文化大展
- 【透视】美媒:美国医疗体系之恶,令人难以忍受!
- 127名蓝天救援队队员从武汉出发驰援土耳其地震灾区
- 【专题】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 武汉2023年度宣传片:《向着更美好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