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转型,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通过完善风险监测和预警体系,实现“事前感知,有效应对”;二是必须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打破条块分割的旧观念旧框架,实现全要素全社会协同联动效应,形成共同维护公共安全的合力;三是必须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四是必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加强国家区域应急力量建设,着力布局全国区域应急力量中心和体系,确保对突发情况及时有力启动应急响应和快速进行处置;五是必须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健全生物安全监管预警防控体系;六是必须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和行政监督,增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断提升个人信息保护的技术能力。
本报讯(记者 吕巍)十四届全国政协第四十三次双周协商座谈会4月24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王沪宁主持会议。他表示,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从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高度,对加强涉外法治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加快建设涉外法律法规体系,提升涉外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水平,发展涉外法治工作队伍,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为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促进国际法治进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有力法治支撑。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准履职建言的方向和重点。
王沪宁表示,人民政协要围绕推进我国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等重点问题深入开展研究,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政协委员中的法学家、企业家和相关专业人士,要立足本职岗位和专业优势,为加快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发挥更大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杨万明、周汉民、陈思源、邓健、方光华、侯茂丰、鲁晓明、李迎新、袁小彬、赵昌华、张毅和专家郑若骅发言。大家认为,要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立法规划、健全立法机制,推进重点涉外领域立法。要深化涉外执法司法合作,主动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要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加快建设线上线下、境内境外相互支撑的涉外法律服务体系,为企业、公民提供高效、便捷的涉外法律服务。要加大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培养力度,深入开展国际法治交流,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
全国政协副主席胡春华、王勇、周强、何厚铧、梁振英、穆虹、王东峰、何报翔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商务部负责同志介绍有关情况,并同政协委员协商交流。
记者 吕巍
《人民政协报》 ( 2026年04月25日 第 1 版) 【编辑:胡寒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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