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叙利亚国家通讯社报道,叙利亚总统特别顾问布赛纳·沙班2月8日接受英国记者采访时指出,“地震发生数小时后,经与联合国有关机构协调,叙利亚呼吁联合国会员国、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以及国际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人道主义机构提供援助以应对灾害,我们接受所有国家的援助,但前提是援助不被政治化。
人大常委会丨国防动员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 国防动员法修订草案4月27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初次审议。
据了解,国防动员法是国防动员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其主要功能是规范国防动员工作,明确公民和组织的国防动员权利义务,为建设巩固国防提供法治保障。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出台了国防动员相关法律法规。我国现行国防动员法于2010年7月正式实施,对加强国防动员建设、提升国防动员能力等起到了重要作用。经过十几年的实践,法律部分条款内容已不适应国防动员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需要修订完善。
此次修法,主要基于3点考虑:一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需要。国防动员法修订草案规定,“国防动员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和人民共同行动。二是完善国防法律制度体系的需要。随着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军深入推进,近年来我国已修订人民武装警察法、国防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兵役法、国防教育法,制定出台海警法、预备役人员法等,为国防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国防动员法作为国防领域的重要法律,也要做好修订完善,并与相关法律做好衔接、确保法治协调。三是依法开展国防动员工作的需要。近年来,我国国防动员体制进行了优化调整,进一步完善了军地有关部门职能职责。全国人大常委会此前作出决定,在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期间暂时调整适用国防动员法部分规定,要求“改革措施成熟后,及时修改完善有关法律”。当前,法律修订时机已经成熟,需要通过修法使国防动员法治建设与体制变化相适应相协调,以更加科学高效地开展国防动员工作。 【编辑:付子豪】
责任编辑:陈勇洲证券环保品牌。
- 今日热点
- 抓实“书记项目” 提高机关党建质量
-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引发青海省委网信办党员干部热烈反响
- 非凡十年·甘肃--甘肃频道--人民网
- 成立瓴盛、重整紫光,与大基金比肩的千亿神秘半导体巨头,建广资产是如何并购的?
- “中老泰”全程铁路运输往返班列首发
- 湖北十大举措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