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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成都4月28日电 (王利文)成都市科学技术局近日正式印发《成都市科技人才培育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推出博(硕)士培养、青年科技人才培养、“科技副总”、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业四大类项目,以最高50万元资助力度、灵活支持方式,全链条激活科技人才创新动能,助力建设国家吸引集聚人才平台。
作为成都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此次新政聚焦科技人才引育留用关键环节,覆盖在职深造、技术攻关、柔性引才、成果转化全场景,构建起梯次衔接、内外联动的人才支持体系,为科技人才成长与创新创业提供精准政策支撑。
此次出台的四大项目精准对接不同阶段、不同类型科技人才需求,采取前资助或后补助两种方式支持。博(硕)士培养项目面向科技型企业全职人员,支持其攻读“双一流”高校理、工、农、医类博(硕)士,按已缴纳学费的50%给予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要求申报人在申报当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在申报单位工作满12个月。青年科技人才培养项目要求为35周岁以下(女性37周岁)、应具备博士学位或硕士毕业4年(含)以上,未获得过市级以上重大人才计划,一次性10万元经费支持,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企业申报需满足研发投入与自筹资金比例要求。
“科技副总”项目采用后补助方式,支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到企业担任“科技副总”,要求申报人与企业合作时间不低于12个月且在四川省“科创通”平台完成备案,择优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助,破解企业柔性引才难题。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创业项目则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带项目、带团队、带资金创办科技型企业,要求企业创办须满1年且不超过5年、申报人持股不低于20%且企业满足研发领域相关知识产权要求,可获最高50万元资助,加速科技成果就地转化。
新政呈现三大鲜明特点:支持方向聚焦经济主战场,引导人才资源向产业需求倾斜,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构建梯次衔接支持体系,青年项目与市级重大人才计划形成梯次衔接,四大项目内部实现人才成长递进支撑;人才使用方式灵活创新,秉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原则,“科技副总”不设在蓉及坐班时间要求,创业项目不要求强制全职来蓉,充分释放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据成都市科学技术局介绍,该《办法》将于2026年5月22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3年,原相关科技人才支撑项目规定同步废止。此举将进一步完善成都科技人才政策体系,强化城市创新人才承载力,为成都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人才动力,助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完)
【编辑:于晓艳】大道至简,实干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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