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时任董事周汉生、张小东、黄峰,时任独立董事王学恭、谢获宝、何其生、刘林青、周睿作为公司董事会成员,未能勤勉尽责,未能督促公司保障依法规范运作并保证相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各自任期内的公司资金占用违规行为负有一定责任。
人大常委会丨国防动员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 国防动员法修订草案4月27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初次审议。
据了解,国防动员法是国防动员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其主要功能是规范国防动员工作,明确公民和组织的国防动员权利义务,为建设巩固国防提供法治保障。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出台了国防动员相关法律法规。我国现行国防动员法于2010年7月正式实施,对加强国防动员建设、提升国防动员能力等起到了重要作用。经过十几年的实践,法律部分条款内容已不适应国防动员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需要修订完善。
此次修法,主要基于3点考虑:一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需要。国防动员法修订草案规定,“国防动员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和人民共同行动。二是完善国防法律制度体系的需要。随着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军深入推进,近年来我国已修订人民武装警察法、国防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兵役法、国防教育法,制定出台海警法、预备役人员法等,为国防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国防动员法作为国防领域的重要法律,也要做好修订完善,并与相关法律做好衔接、确保法治协调。三是依法开展国防动员工作的需要。近年来,我国国防动员体制进行了优化调整,进一步完善了军地有关部门职能职责。全国人大常委会此前作出决定,在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期间暂时调整适用国防动员法部分规定,要求“改革措施成熟后,及时修改完善有关法律”。当前,法律修订时机已经成熟,需要通过修法使国防动员法治建设与体制变化相适应相协调,以更加科学高效地开展国防动员工作。 【编辑:付子豪】
近期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
- 今日热点
- [推荐]今天立春,让春光温暖我们的心房
- 泡泡视频app安卓版下载
- 鉴往知来,跟着总书记学历史|新时代的“窑洞对”
- 什么是臭氧?臭氧能除甲醛吗?
- 强信心·开新局 保障中国发展行稳致远的制度优势——新征程上满怀信心开新局展新貌系列述评之三——人民政协网
- 山东大姐自学10余种方言义务“寻亲”9载 助300多个家庭团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