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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丨国防动员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 国防动员法修订草案4月27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初次审议。
据了解,国防动员法是国防动员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其主要功能是规范国防动员工作,明确公民和组织的国防动员权利义务,为建设巩固国防提供法治保障。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出台了国防动员相关法律法规。我国现行国防动员法于2010年7月正式实施,对加强国防动员建设、提升国防动员能力等起到了重要作用。经过十几年的实践,法律部分条款内容已不适应国防动员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需要修订完善。
此次修法,主要基于3点考虑:一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需要。国防动员法修订草案规定,“国防动员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和人民共同行动。二是完善国防法律制度体系的需要。随着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军深入推进,近年来我国已修订人民武装警察法、国防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兵役法、国防教育法,制定出台海警法、预备役人员法等,为国防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国防动员法作为国防领域的重要法律,也要做好修订完善,并与相关法律做好衔接、确保法治协调。三是依法开展国防动员工作的需要。近年来,我国国防动员体制进行了优化调整,进一步完善了军地有关部门职能职责。全国人大常委会此前作出决定,在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期间暂时调整适用国防动员法部分规定,要求“改革措施成熟后,及时修改完善有关法律”。当前,法律修订时机已经成熟,需要通过修法使国防动员法治建设与体制变化相适应相协调,以更加科学高效地开展国防动员工作。 【编辑:付子豪】
针对行政保护、司法保护双轨并举,《行动计划》围绕“严保护”“同保护”,提出一系列打击侵权违法“的组合拳”:一是开展综合执法“铁拳”行动和专项执法行动,从严打击各领域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二是充分发挥惩罚性赔偿制度功能,加大赔偿力度,有效震慑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完善信用评价体系,探索实施联合惩戒;四是健全知识产权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推进知识产权跨地区、跨部门执法联动,实现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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