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基本相同,且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不能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受理案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该保护记录的结论,对案件作出裁定或者处理。
中新网5月22日电 据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微信公众号消息,为防范β-溴代苯乙烷等八种化学品流失被用于制造毒品风险,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5月22日公开发布《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防范八种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用于制毒的警示通告》。
《通告》明确了八种化学品CAS号及海关商品编号,提醒相关企业和个人在从事八种化学品经营活动时,严格按照国家禁毒办于2019年8月、2023年11月、2025年11月发布的警示通告要求,增强法律意识,开展相关经营和出口贸易活动时遵守国内国外法律法规。
通告全文如下: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通告近年全球合成毒品问题持续蔓延,危害日趋严重。跨国犯罪集团为逃避打击,更新制毒工艺,寻购非列管化学品用于制毒,已成为国际禁毒领域突出挑战。鉴此,国家禁毒办2025年11月10日发布《关于防范制毒物品和非列管可制毒化学品及设备流失的通告》,提醒相关企业及个人增强法律意识,开展相关经营和出口贸易活动时严格遵守国内国外法律法规,防范法律风险。
近期,国家禁毒办工作中发现,下列8种化学品存在被用于制造毒品风险,需警示防范流入非法渠道:
1、β-溴代苯乙烷,英文名称为(2-Bromoethyl)benzene,CAS号为103-63-9,海关商品编号为2903999090。
2、β-氯代苯乙烷,英文名称为(2-Chloroethyl)benzene,CAS号为622-24-2,海关商品编号为2903999090。
3、丙酰氯,英文名称为Propionyl chloride,CAS号为79-03-8,海关商品编号为2915900016。
4、苯甲醛,英文名称为Benzaldehyde,CAS号为100-52-7,海关商品编号为2912210000。
5、氯化苄,英文名称为Benzyl chloride,CAS号为100-44-7,海关商品编号为2903999090。
6、甲胺,英文名称为Methylamine,CAS号为74-89-5(甲胺)、593-51-1(甲胺盐酸盐),海关商品编号为2921110040(甲胺)、2921110030(甲胺盐)。
7、苯甲醇,英文名称为Benzyl alcohol,CAS号为100-51-6,海关商品编号为2906210000。
8、N-甲基甲酰胺,英文名称为N-Methylformamide,CAS号为123-39-7,海关商品编号为2924199090。
特此通告。 【编辑:于晓】
(本文原载《中华魂》杂志2017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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