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划未成年人保护“红线” 剧本类娱乐场所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应担责

2026-06-02 16:36:18 |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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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秦琴制作   严格保护成常态  该案中,搜狐公司并未直接销售被诉侵权产品,但两审法院认为搜狐公司的涉案行为构成帮助侵权,其主要理由是什么?  对此,广州外语外贸大学教授王太平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审法院认为,涉案广告的落地页中实际使用了被诉侵权标识,搜狐公司在涉案广告发布前所审查的广告落地页与实际发布的广告落地页并不一致,同时所审查的商标证与广告主实际使用商标也不一致,故认定搜狐公司未能对涉案广告内容尽到相应的审查及管理义务。摄

  中新社北京6月2日电 (记者 张素 刘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日联合发布一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涉及具有可玩性食品的缺陷、密室等娱乐场所的安全保障、不合格“网红”玩具及儿童护肤品的质量等问题。

  此次发布的“小王诉某娱乐室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责任纠纷案”明确,剧本类娱乐场所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案情显示,2022年10月,15岁的小王至某娱乐室参与某密室游戏。入场前,某娱乐室要求其签署免责声明。游戏过程中,小王奔跑摔伤,造成经济损失5万余元人民币。小王监护人与某娱乐室协商赔偿事宜未果,诉至法院。

  经查,该密室游戏渲染“血色、恐怖”,剧本备案登记适龄为18周岁以上。游戏场景通道狭窄、防撞设施简单,某娱乐室未向小王发放或要求佩戴安全护具。

  审理法院认为,从所查明事实看,案涉密室游戏明显不适宜未成年人参与,但是某娱乐室仍允许小王参与,未落实适龄管控义务,且未履行相关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小王遭受损害。

  此外,某娱乐室要求小王签署免责声明,但是该免责声明系有关“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该免责条款应为无效。综上,审理法院判决某娱乐室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小王的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损失。

  密室逃脱、剧本杀作为新兴娱乐业态,受众覆盖面广、未成年人参与度高。最高法表示,本案明晰了剧本类娱乐场所的社会责任和合法经营底线,划定了未成年人保护的“红线”。

  “刘某诉某食品公司产品质量责任纠纷案”显示,9岁的小刘购买某食品公司生产的针筒糖食用,误将针筒封堵件吸入嘴中导致窒息死亡。审理法院判决某食品公司承担60%的赔偿责任。

  最高法认为,本案裁判明确了食品生产者的主体责任,警示相关企业对儿童食品、玩具等产品应当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完) 【编辑:张令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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