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说明的是,著作权法上存在“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又称“首次销售原则”或“权利穷竭原则”,其含义是:作品原件或复制件一旦经著作权人许可而向公众销售或赠与,则该原件或复制件的再次销售或赠与不再受著作权人的控制,即所谓权利用尽。
中新社重庆6月3日电 (记者 钟旖)重庆市档案局、重庆市档案馆3日联合公布第一批《重庆市档案文献遗产名录》,《抗战胜利纪功碑暨人民解放纪念碑档案》《“重庆大轰炸”档案》等14件珍贵档案文献入选。
重庆市档案馆相关负责人介绍,首批入选的档案文献遗产涵盖经济、文化、历史、城市发展等多个领域,内容丰富、代表性强,包括纸质、音像、石刻等多种载体。申报单位涉及档案馆、博物馆、高校,以及金融、交通等行业单位和企业。
本次遴选主要依据五项核心标准:一是价值珍贵,要求档案反映重庆重要史实、重大事件或具有鲜明地域、民族特色;二是形式和风格独特,体现已失传或濒临消失的书写技术、载体,或具有独特学术意义;三是系统性和完整性,能完整反映某一主题内容;四是稀有性,要求档案为独一无二或特别稀缺的孤本;五是时间性,一般要求形成年代不少于50年。
比如,共计126件的《“重庆大轰炸”档案》,系1938年至1943年期间重庆地方军政部门及被炸当事人形成的原始记录,记载了轰炸期间日军出动的飞机架次、轰炸时间、轰炸经过、死伤人员及损毁房屋财产等相关情况,是揭露日本军国主义侵略中国并对中国人民进行屠杀罪行的铁证。
又如,形成于1939年至2013年的《抗战胜利纪功碑暨人民解放纪念碑档案》共269件,主要包括“精神堡垒”修建情况、抗战胜利纪功碑设计手稿、刘伯承亲笔题写的碑名等记录筹划修建过程、反映有关历史时期建设情况的档案,涉及图纸、题词、文书、照片等,是见证“解放碑”这一标志性建筑历史意义的重要史料。
下一步,重庆市档案局将定期开展市级档案文献遗产遴选工作,不断充实名录库,同时通过展览展示、专题宣讲、编研出版等方式,深挖档案文献的时代意义与当代价值。(完) 【编辑:李岩】
纪友虹母女的故事是中国外交践行“外交为民”宗旨的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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