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东明带领全总慰问团赴河北省三河市送温暖,深入企业生产车间等看望慰问劳动模范和困难职工,向大家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并向全国广大职工群众致以节日的问候和良好的祝愿。
中新网6月5日电 据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6月5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原副主任齐扎拉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齐扎拉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齐扎拉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25年,被告人齐扎拉利用担任云南省迪庆州委常委、中甸县委书记,迪庆州委副书记、中甸县委书记,迪庆州委副书记、州长,迪庆州委书记,云南省委常委、迪庆州委书记,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拉萨市委书记,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主席,十三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开发、工程承揽、行政审批、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8亿余元。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齐扎拉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齐扎拉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鉴于齐扎拉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及孳息大部分已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可对其依法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2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齐扎拉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齐扎拉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三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编辑:曹子健】
”该院领导介绍,他们聚力打造以“红色太行”为内核,以西柏坡、正定县等点位为支撑的“实践教学大课堂”,定期组织官兵到西柏坡感受“新中国从这里走来”的奋斗历程,到正定县领悟共产党人“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使命担当,引导官兵汲取精神养分,将红色基因融入血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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