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中国饭碗端得更稳更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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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性、统领性法律,粮食安全保障法自2024年6月1日施行以来,推动了我国粮食安全从政策性治理向法治化治理转变,为夯实国家粮食安全根基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 本报记者 刘欣
□ 本报见习记者 王策
粮食安全保障法实施两周年之际,全国人大常委会于5月13日启动粮食安全保障法执法检查,对粮食安全责任落实、耕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储备管理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作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性、统领性法律,粮食安全保障法自2024年6月1日施行以来,推动了我国粮食安全从政策性治理向法治化治理转变,为夯实国家粮食安全根基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两年来,我国粮食年产量持续稳定在1.4万亿斤以上,18亿亩耕地红线守护更加严格,高标准农田累计建成超过10亿亩。
从“软约束”走向“硬约束”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事关国家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长期以来,我国围绕耕地保护、粮食生产、粮食储备等领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作为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重要制度载体,粮食安全保障法围绕“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战略要求,对耕地保护、粮食生产、储备调控、流通管理、加工保障、应急处置和节粮减损等作出系统规定。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李蕊认为,粮食安全保障法的价值不仅在于新增制度,更在于通过专门立法将原本分散于不同法律法规中的制度安排整合起来,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提供了法律支撑。此前,我国粮食领域相关制度规定散见于农业法、土地管理法以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之中,而粮食安全保障法则实现了系统集成和统筹协调。
“粮食安全保障法的出台,使粮食安全保障工作从依靠政策号召、行政协调的‘软约束’,升级为有国家强制力保障的‘硬约束’。”李蕊说,例如在耕地保护方面,“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等国家意志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标志着耕地保护正式从柔性倡导升级为法治刚性约束。
农业农村部法规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粮食安全保障法通过从法律层面压实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为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依法强化耕地建设与保护提供了“长牙齿”的硬措施。
“同时,粮食安全保障法首次以法律形式确立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制度。党委主要承担领导责任和政治责任,政府主要承担法律责任和监管责任。”李蕊认为,将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上升为法律制度,凸显了党和政府保障粮食安全的决心。
构建完整风险防控链条
粮食安全保障法专设章节,对耕地保护、粮食生产、粮食储备、粮食流通、粮食加工、应急保障和粮食节约等作出系统规定。
“粮食安全保障法最突出的制度特点,在于构建了粮食安全保障的完整风险防控链条。”北京农学院文法与城乡发展学院教授佟占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链条的前端突出耕地保护,打下“藏粮于地”的制度基础;制度链条中端强化生产、保障粮食产能,建立政府粮食储备体系,加强粮食市场管理,保障粮食加工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制度链条末端加强粮食应急体系建设、确保应急能力,强化粮食节约和减损工作。佟占军认为,该法全面覆盖耕地保护、粮食生产、储备调控、流通管理、加工保障、应急处置和节粮减损等关键环节,各个环节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有效衔接,形成高效协同的制度体系。
在生产端,突出耕地保护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目前,全国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8亿亩红线以上,高标准农田累计建成超过10亿亩,2025年全国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7000多万亩。在储备和流通环节,法律围绕粮食储备体系建设、粮食市场调控和流通秩序监管作出系统规定。在应急保障方面,国家、省、市、县四级粮食应急预案体系不断完善,区域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持续提升。
从各地立法实践来看,法律实施以来,多地结合实际推进粮食安全领域配套制度建设。河南省出台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对粮食生产、储备调控和流通管理等作出细化规定;广东省进一步明确粮食储备和应急保障责任。与此同时,山东省围绕耕地保护和种业振兴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安徽省则聚焦粮食收购、储备和应急保障等重点环节开展制度规范。在粮食安全保障法确立的基本制度框架基础上,主产区、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立足不同功能定位,持续推动国家立法要求向具体制度安排转化。
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两年来,随着粮食安全保障法深入实施,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进一步落实,主产区、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区责任更加明晰,耕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储备管理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农业农村部相关文件显示,全国多地持续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行动,卫星遥感、人工智能、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广泛应用于耕地监管,高标准农田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粮食总产量达到14298亿斤,同比增长1.2%,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关数据显示,粮库储粮周期内综合损失率控制在1%以内,粮食运输损失率降低至0.8‰,粮食加工损失率持续下降。
当前,资源环境约束趋紧、极端天气频发、国际粮食市场波动等因素仍对粮食安全带来挑战。对此,佟占军认为,粮食安全保障法通过严守耕地红线、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健全粮食储备体系、完善应急保障机制等措施,为增强国家粮食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此次启动执法检查,既是对法律实施情况的一次全面“体检”,也是推动法律进一步落地见效的重要举措。
仓廪实,天下安。
从政策保粮到法治护粮,随着粮食安全保障法的深入实施,一系列制度规定正不断转化为治理实践,为全方位夯实国家粮食安全根基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法治力量护航下,中国饭碗将端得更稳、更牢。
【编辑:陈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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