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正能量直播app下载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 (一)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二)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中新社北京6月5日电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发言人5日宣布:应朝鲜劳动党总书记、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长金正恩邀请,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将于6月8日至9日对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完)
【编辑:苏亦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