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创新的根本是服务人民实践所需,理论创新的真理性要在人民实践中得到检验;理论创新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为根基,坚持自信自立,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理论创新不能偏离马克思主义,更不能刻舟求剑,要始终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道路上积极探索、不断推进,进而实现党的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理论创新不是凭空想象出来的,也不是逻辑推演出来的,而是对重大时代问题哲学反思凝练升华的结果;理论创新不是简单堆砌,而是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的系统过程,掌握并运用系统观念是其内在要求;理论创新不是自我封闭和孤芳自赏的哲学反思,而是胸怀天下的理论创造,要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在开阔视野中坚定文化自信,以期增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历史自觉。
中新网西宁6月5日电 (潘雨洁)5日,记者从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2025年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涉环资案件1264件,其中刑事案件51件、民事案件958件、行政案件255件,切实维护环境、资源、土地等安全,着力平衡生态保护与企业发展。
2025年,青海法院依法严惩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盗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捕捞水产品,以及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如雪豹、藏羚羊、岩羊等),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如大花红景天、锁阳等)等犯罪行为。
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全省法院采取“刑事处罚+生态修复”模式,通过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劳务代偿、认购碳汇等方式,全年共判决相关主体承担生态修复及损害赔偿资金2000余万元(人民币),践行“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让违法者既受惩罚、又负生态责任。
全省法院妥善审理民事诉讼涉探矿权转让、采矿权转让、探矿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纠纷,行政诉讼涉土地、森林、草原、地矿等资源类纠纷,平衡生态保护与企业发展。
同时,全省法院加强与检察、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通报、联合惩戒机制,形成环境司法执法合力;与长江、黄河、国家公园等沿线法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上下游协同守护好“中华水塔”。
当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五起典型案例,涵盖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危险废物监管、高寒草原保护、珍稀野生动物保护、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全链条治理五大领域,突出高原生态司法裁判的示范价值。(完)
【编辑:李岩】正由于当前全球经济复苏动力不足,更需要各国“拉手”而非“松手”,“拆墙”而非“筑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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