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要结合实际情况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目标任务纳入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并将“产改”情况纳入企业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年度考核……近日,山西省总工会、省国资委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中带动作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国企在推进“产改”中的带动作用,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国企职工队伍。
2026年6月5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原副主任齐扎拉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齐扎拉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齐扎拉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25年,被告人齐扎拉利用担任云南省迪庆州委常委、中甸县委书记,迪庆州委副书记、中甸县委书记,迪庆州委副书记、州长,迪庆州委书记,云南省委常委、迪庆州委书记,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拉萨市委书记,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主席,十三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开发、工程承揽、行政审批、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8亿余元。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齐扎拉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齐扎拉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鉴于齐扎拉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及孳息大部分已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可对其依法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2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齐扎拉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齐扎拉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三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总台记者 奚丹霓 马姗) 【编辑:黄钰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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