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它刚刚度过40岁“生日”。
中新社北京6月5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6月5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原副主任齐扎拉受贿一案。
法院对齐扎拉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齐扎拉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公开资料显示,齐扎拉,藏族,1958年8月出生,云南香格里拉人。2025年1月,官方通报其被查;7月,官方通报其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与商人老板沆瀣一气”等。
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25年,齐扎拉利用担任云南省迪庆州委常委、中甸县委书记,迪庆州委副书记、中甸县委书记,迪庆州委副书记、州长,迪庆州委书记,云南省委常委、迪庆州委书记,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拉萨市委书记,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主席,十三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开发、工程承揽、行政审批、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8亿余元。
法院认为,齐扎拉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齐扎拉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应依法惩处。鉴于齐扎拉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及孳息大部分已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可对其依法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3月2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齐扎拉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编辑:李岩】
今年新北灯会上,“玉兔迎春,祈福两岸”主题迎春彩灯巧用“玉兔”“嫦娥”“吴刚”等民间传说形象,传递“两岸共庆元宵”的喜庆气氛;在台北市大安区的龙门广场,近来多次亮相台北的“侬好上海”大型彩灯依旧闪亮登场,送上暖意满满的新春问候;在南投灯会上,浙江温州选送的花灯作品“千年商港·幸福温州”惊艳亮相,结合宋代福船与杭州亚运会场馆“温州龙舟运动中心”灯组元素,展示传统与现代交织的魅力。。
- 今日热点
- 贺一诚冀澳门新闻界持续协助特区政府广纳民意凝聚共识
- 图解:迎接健康新学期北京疾控中心最新提醒
- 新论:以社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
- 文化礼堂成了村民“新宠”
- 时政小测验—半月谈网
- 减盐食品也有可能是含钠“大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