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樱桃app 白宫、中央情报局当天接连否认。摄
中新网6月8日电 据应急管理部网站消息,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8日发布关于安全生产领域部分弄虚作假典型案例的通报。
通报指出,近年来,在多起事故灾害调查中发现,一些单位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评价、检测、检验等多个环节存在弄虚作假问题,成为有关事故灾害发生的重要诱因,暴露出这些单位安全生产底线意识淡薄、责任落实虚化,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为坚决遏制安全生产领域弄虚作假问题,堵塞安全管理漏洞,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现通报部分典型案例并提出工作要求如下:
典型案例
(一)2024年7月19日,陕西省商洛市发生高速公路桥梁垮塌,造成62人死亡失踪。调查评估发现,监理单位北京华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违规同意施工单位不按图纸施工将系梁抬升,不如实记录监理日志;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却按原施工图进行验收,并在竣工前复测检验时违规签字同意。第三方试验检测单位原陕西交建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发现事发桥梁实际桩长与设计不符,擅自修改桩长和原始超声波图形,公司发现后也未纠正并出具检测报告。灾害发生后,涉事项目旁站监理、涉事第三方试验检测服务项目负责人涉嫌刑事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对北京华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陕西交控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原陕西交建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以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2025年8月22日,中铁大桥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桥局七公司)承建的西成铁路尖扎黄河特大桥施工项目发生重大垮塌,造成16人死亡失踪。调查发现,西成铁路XCTJ11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施工项目部)违规采购质量不合格的螺栓,涉及的21份劳务分包合同中有18份存在违法分包情形,并专门制作了一套“合规”的假合同及佐证材料用于迎检。大桥局七公司及施工项目部在分配梁加工质量验收和扣塔安装验收时走过场,部分重要指标没有核查就在相关表格上签字确认。事故发生后,大桥局七公司总工程师和施工项目部经理、副总工程师、物机部部长等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青海省应急管理部门对大桥局七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
(三)2025年11月11日,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市红旗大桥发生垮塌,未造成人员伤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772.48万元。调查发现,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勘院)未严格按相关要求开展水库坍岸工程地质勘察,未组织桥梁岸坡稳定性评价,未查明该区域工程地质条件。在初步设计阶段,采用了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成果,并未实施钻孔;在施工图设计阶段,钻孔应不少于22个,实际钻孔仅2个,数量严重不足。成勘院相关人员伪造未钻孔的岩芯相关数据,导致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失实。灾害发生后,成勘院相关责任人员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成勘院其他相关责任人员问题线索拟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追责问责。
(四)2025年12月6日,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境内陇海线下穿立交顶进铁路营业线施工中边坡溜塌,造成5人死亡。调查发现,勘察分包单位河南豫西路桥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土工试样成果弄虚作假,勘察报告提出的场区岩土地层分布、物理力学指标严重失真,错失从地质勘察源头对场区工程地质进行客观评价,指引设计对地质异常区域开展针对性防护设计的机会,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之一。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组对河南豫西路桥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责任人员提出党纪政纪处分的处理意见;武汉铁路监督管理局对事故暴露的有关单位违法行为开展行政执法立案查处,对事故中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2026年2月7日,山东省招远市蚕庄金矿上庄矿段发生坠罐,造成7人死亡。调查发现,山东鸿德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德公司)未按有关规定对蚕庄金矿上庄矿段395盲竖井钢丝绳首绳进行无损检测,绳长342米,实际检验绳长242米,漏检100米,经授权签字人批准出具检测报告,结论为“2根钢丝绳均可正常使用”。事故中两条钢丝绳断裂点均处在未检测区域。事故发生后,鸿德公司相关人员因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山东省应急管理厅依法对鸿德公司作出吊销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工作要求
(一)深化隐患排查和事故灾害调查,严肃惩戒造假问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深挖彻查造假问题线索作为隐患排查和事故灾害调查评估的重点任务。要切实增强监管穿透力,常态化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夜间抽查、交叉执法等方式下沉一线,依托信息化监管、数据比对核验手段,精准识别造假问题,对典型问题线索要借鉴事故灾害调查评估的方式深入开展责任倒查。要注重典型事故灾害追根溯源,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评价、检测、检验等环节作为事故灾害调查评估重点,深挖彻查各环节造假问题,对查实的造假问题,要同步倒查机构资质审批、施工许可、安全许可和日常监管责任,并在调查评估报告中揭示相关问题,坚决斩断利益链条。要健全行刑衔接、行纪贯通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公安司法、纪检监察联动,对屡查屡犯、顶风违法、性质恶劣、隐患严重以及造成事故后果的,坚决依法依规从严追责问责。
(二)严把行政审批关,从源头杜绝行业乱象。资质审批机关要依法严格开展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批,严格审核从业人员资格、设施设备条件等核心要件。有关部门在开展建设项目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安全许可等行政许可过程中,要对企业报送的有关材料严格审查,严防企业申请材料造假。要加强资质动态管理,强化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对弄虚作假取得资质、违规开展执业活动的机构,要依法依规撤销、吊销相应资质,同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完善信用监管,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从源头上铲除安全生产领域作假滋生土壤。
(三)健全内外监督机制,构建社会共治格局。要畅通社会群众举报渠道,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鼓励社会公众、企业员工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领域弄虚作假问题线索,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构建全员参与、全域覆盖、全程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筑牢人民防线。要结合今年的全国安全生产月“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主题,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宣传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公开曝光弄虚作假典型案例,持续提升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意识和从业人员守法履职意愿,从思想源头杜绝弄虚作假冲动。 【编辑:苏亦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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