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明知互联网内容提供者通过互联网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或者虽不明知,但接到著作权人通知后未采取措施移除相关内容,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下列行政处罚: (一)没收违法所得; (二)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的罚款;非法经营额难以计算的,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新网南宁6月8日电(杨陈 李贤宇 罗雪娇)广西农业农村厅8日介绍,2026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项目学员遴选工作日前正式启动,计划面向广西公开遴选1400名“头雁”培育对象。这也是当地“头雁”项目实施以来培育规模最大、覆盖领域最广的一次遴选,旨在育强“千雁万群”,带动“千家万户”共同发展。
据了解,自2022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启动“头雁”项目以来,广西已累计培育国家级“头雁”2800名,辐射带动农户54.4万户,形成了“头雁领航、群雁齐飞”的生动局面。2026年,广西将培育名额从往年的700名翻倍至1400名,标志着“头雁”项目迈入扩面提质的新阶段。
本次遴选坚持“优中选优、带农为要”的原则,重点面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家庭农场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市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种养大户等乡村产业带头人。特别值得关注的是,遴选政策显著向“新农人”倾斜,鼓励善于运用智慧农业、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农创客”,从事乡村运营、文旅发展、电商直播的“乡村运营师”,以及传承非遗技艺、传统手工技艺的“乡村工匠”积极申报。凡年龄在55周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身心健康(无明显基础性疾病),具备外出参训身体条件,诚信经营、遵纪守法,从事当地特色产业3年以上、近3年累计带动30户或100名以上农民增收致富的带头人,均可报名。
广西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头雁”项目不是普通的培训,而是一套“集中培训+导师跟踪+金融扶持+项目支持”的全链条培育体系。入选学员将进入国内知名高校接受为期一年的定制化、体验式、孵化型培育。同时,广西将持续落实《综合支持“头雁”发展十条措施》,在产业项目、金融贷款、品牌展销、职称评审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支持。符合条件的“头雁”企业可享受财政贴息贷款、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基地认定、“头雁优品”展销专区等专属服务。
目前,“头雁”遴选工作已全面展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个人申请—县级推荐—市级复核—省级审定”程序,于2026年6月10日前向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提交申请。(完) 【编辑:刘欢】
并强调“敢于向一切国家的长处学习,就是最有自信心和自尊心的表现,这样的民族也一定是能够自强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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