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备案,并向当事人发送《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予备案通知书》: (一)专利权已经终止或者被宣告无效的; (二)许可人不是专利登记簿记载的专利权人或者有权授予许可的其他权利人的; (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 (四)实施许可的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 (五)共有专利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约定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 (六)专利权处于年费缴纳滞纳期的; (七)因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专利权的有关程序被中止的; (八)同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重复申请备案的; (九)专利权被质押的,但经质权人同意的除外; (十)与已经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冲突的; (十一)其他不应当予以备案的情形。
中新网西宁6月5日电 (记者 孙睿)记者5日从青海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自2014年启动试点以来,历经十年探索,青海累计完成570个新改扩项目排污权交易,总成交金额达2.5亿元,实现资源环境从无偿配置转向有偿使用。
立足“生态立省”战略,青海以一组实打实的数据勾勒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成果,通过量化改革举措,推动排污权资源环境要素转化为绿色发展资本。
2025年12月,青海出台新规搭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1+N”制度体系。改革由3市州试点扩展至全省8个市州全域覆盖,所有新(改、扩)建项目新增排污权指标全部纳入排污权交易。系统性开展全省重点行业企业排污权核定,全面摸清排污权家底。搭建省级统一排污权交易平台,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安世远介绍,改革打通一二级市场,既规范政府排污权出让,又放开企业富余排污权流转,存量闲置排污权资源环境要素实现盘活可交易;配套建立排污权储备库,统筹指标收储调配,精准服务省内重大产业与民生项目落地。
安世远表示,依托一系列量化目标和举措,青海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强化资源环境要素的市场化配置,助力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双向共赢。(完)
【编辑:李岩】主题活动开展了网络正能量歌曲征集、微视频征集、摄影作品征集、诵读作品征集,以及互联网+工会普惠服务优秀平台和维权服务案例征集、小程序应用优秀案例征集、创新活动征集等,并新增新媒体账号征集、职工网络达人征集等项目,为奋斗者点赞、为创新者鼓掌。。
- 今日热点
- 中国公羊救援队在土耳其地震废墟搜救出一名67岁男子男子-滚动新闻
- 工信部:预计今年新能源汽车产销仍将保持较快增长态势
- 世界湿地日丨湿地“讲述者”陈超灵:把湿地的美讲给你听
- 真不能和侧卫比尺寸!日本空自发布苏-30MKI编队空对空照
- 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结果发布
- “信义小伙”一天打3份工只为还清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