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 庄荣文2022年6月2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的管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中新网6月9日电 据“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消息,2026年网络涉军生态治理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军队职能部门会同中央网信办从严整治利用AI制作发布涉军虚假信息,误导公众认知,损害军队形象问题,依法处置一批违法违规账号。现将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利用AI编造虚假涉军故事。网络账号“楚晴”“黄仙1000芬挑战”AI生成“孕妇哭诉丈夫执行军事任务牺牲,求点赞转发”故事引流起号。网络账号“大龙麻麻”“艳子”AI生成“孩子吃了补品后个头长高了,如愿以偿考上军校”故事,编造涉军噱头为增高保健品广告营销。
二、利用AI合成涉军庸俗视频。网络账号“厚积薄发”AI制作着军装视频,发布“持枪瞄准拍摄者并威胁开枪”“军人抱着立功证书热舞”等内容。网络账号“糖糖百货铺”AI制作“中国战地记者在前线报道,求点赞”视频,误导网民认知。
三、利用AI丑化涉军公众人物。网络账号“洺锋”、网络账号“疯惨”AI制作国防部新闻发言人、“最美女飞行员”等军队人员的恶搞视频吸粉引流,损害军队军人形象。 【编辑:刘欢】
第十条网络安全审查重点评估相关对象或者情形的以下国家安全风险因素:(一)产品和服务使用后带来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扰或者破坏的风险;(二)产品和服务供应中断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业务连续性的危害;(三)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开放性、透明性、来源的多样性,供应渠道的可靠性以及因为政治、外交、贸易等因素导致供应中断的风险;(四)产品和服务提供者遵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情况;(五)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者大量个人信息被窃取、泄露、毁损以及非法利用、非法出境的风险;(六)上市存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者大量个人信息被外国政府影响、控制、恶意利用的风险,以及网络信息安全风险;(七)其他可能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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